为推进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,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标准。
人员构成:
站长:总支副书记杜鹏。领导并统筹安排辅导站工作。
副站长:心理辅导老师张晓燕。具体协调负责辅导站日常工作。
教育骨干:各班级辅导员、班级心理委员、宿舍信息员。主要配合支持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建设意义:
1、有效落实学校心理中心给予的相关工作。
2、预防、发现和及时汇报学生的障碍性心理问题。
3、结合学院的特点和学生实际,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活动,培养和提高全体学生的健康心理素质。
工作职责:
1、制定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;建立和完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各项规章制度;每学期召开工作站例会并有会议记录。
2.建设专门的心理辅导站工作室。用于个体或团体辅导、素质拓展、心理沙龙、个体成长性辅导、心理培训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3.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每年新生心理测评,确保测评率98%以上;做好测评重点对象的访谈和跟踪辅导,有记录。
4、做好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。不定期组织各班辅导员、心理委员、宿舍信息员等队伍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与技能培训,共同提升心理服务技能与水平;及时更新、完善重点关注学生动态档案,及时排查、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,并进行疏导与干预;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和干预流程明确,能实施有效干预、实时监控和跟踪服务;做好精神疾病学生档案建设与管理,记录详细、真实、规范;心理工作站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,有记录;做好中重度学生心理状况的家校沟通,做好记录。
5.期末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,迎接学校心理中心的考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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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